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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與設計的趨同演化

今天設計是顯學,政府整天文化創意產業口號喊的震天響,誠品還有滿專櫃子的設計書籍。筆者大學修設計史時,任課教師是台灣第一批留德學設計的高材生,當時可不一樣,是連一本中文設計史的書都沒有,上課必須靠老師刻講義(上課可以抄筆記,很難抄圖片)發給同學,前面三分之二或是四分之三的內容,都是視覺藝術的歷史,整堂課從埃及藝術正面性法則講起。

如果以生態學的觀點來闡述,藝術與設計這兩大族群,在文化演化上,在過去很長一段的時間,兩者的關係密不可分,就像長頸鹿跟短頸鹿有密切的親戚關係。今天Wiki上的關於「設計」最簡單的定義、「就是一種有目的的創作行為」,聽起來跟藝術沒兩樣。

所以在開始討論包浩斯之前,我們很快的複習一下演化論的主要關點。演化論不是進化論,「進化」定義含有生物由低級到高級、由簡單到複雜的發展過程,相對的「退化」定義為進化的反義詞。

而演化過程是以族群為單位的,一個族群藉著天擇的過程(naturalselection)而適應於某種生態環境,就會產生演化。而在適應的過程中,最流行的方式就是特化(specialization),讓物種特別適應於某生態環境,如冰天雪地中的瑪猛象。另一個方式是泛化(generalized),就是物種的特化少一點,具有調節性的特質。如人類具有體溫調節系統,因不同緯度高低增減衣物。而基因經由突變及遺傳漂移,對不同環境的天擇適應,會使變異逐代累積,進而產生新的物種,不斷增加的分支,可形成演化樹。

視覺藝術與設計這對親戚,這兩種文化族群最大的基因差異性在於對「量化-大量複製」的接受度,這項議題在工業革命以前,或嚴格一點來說是中產階級出現以前,不需要要考慮煩惱。由於西歐社會有階級的區分,各階級有其相對應服裝及日常商活用品,不論是藝術或設計,凡具有美感的東西,都是上層階級貴族或教會所獨占的。

  在中產階級資本累積之後,1851年的倫敦第一屆萬國博覽會在水晶宮,以大量的製造品,炫耀經濟成就及工業發展,如果在巴洛克時代,會以壯觀的假面舞會、聖歌遊行和歌劇表演來展現統治國力。而1851年倫敦萬國博覽會是14千家廠商參展,至1867年巴黎博覽會有5萬家廠商參展。雖然大部分製品的美感,不敢叫人恭維,但證明工業生產的力量以足夠提供大眾消費市場。1872年凡爾納出版的環遊世界八十天,除了古怪紳士的打賭與旅行,潛在的意義是鐵路全面鋪設的時代,利用相同的時間可將商品銷售到全世界。

另一個重要的基因是1848年法國二月革命後明顯突出的社會主義,強調人權與福利。由於機械複製的發展,傳統工藝品受到直接的打擊,威廉.莫里斯(WilliamMorris)看完一屆萬國博覽會後,對展覽極為失望,他認為展出之工業品過於制式且粗糙,毫無美感可言。於是莫里斯主導了美術工藝運動(Art & Craft Movement,抵制機械化工業製造品,倡導手工藝,把工匠提升為藝匠的地位,並認為藝術應當是平民可以接受的。但是由於工藝美術運動拒絕將機械導入設計活動中,無法量產;再加上手工生產售價昂貴,根本無法普遍的狀況下黯然宣告退場。

摩里斯主張「大眾藝術」的理念必須源自民眾、設計必須忠於材質的自然性質、產品的形狀必須與其使用目的一致。尤其是設計工作必須為大眾服務,這些觀念在後來的「現代主義」中收割。

而美術工藝運動族群退場後,換1880年代在法國新藝術運動(Art Nouveau)下場,當時新藝術運動也稱為現代風格,這種風格中最重要的特性,是像從植物生長出來,充滿活力、波浪形和流動的線條。

而新藝術運動與美術工藝運動相較,前者使用工業革命得以大量生產的新材料、如鋼鐵、玻璃,並在製程中使用機器製造。新藝術運動發展的最高峰,是1900年巴黎的世界博覽會,在此後十年,新風格因大批量產品而迅速地普及。機械製程是量化的重要關鍵,筆者大學時,校方邀請國外設計師駐校,指導同學如何設計一張好的椅子,最困難的部份在於思考工廠如何大量複製。因為這張椅子最後可能在第三世界生產,在消費國家中由工人組裝,當中人力素質的差異,決定性的影響品質的落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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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正面性法:ttp://vr.theatre.ntu.edu.tw/hlee/course/th6_520/sty_egy/sty_egy.htm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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