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藝術與設計的趨同演化(三):叛逆的繼承者 

如果為人類的文化畫一張演化樹表,可以先畫三支大的主幹,分別是代表科技與經濟的物質文化、社會組織的社群文化和宗教、藝術的表達文化,再依據演化程度的不同,不斷的畫出差異的次文化枝芽,衍生出龐大的世界樹體系。前文已說明在工業革命以前,視覺藝術與設計是親戚,就算今天鬧分家了,兩者依然都含有一個很重要的基因DNA「創造」,姑且不論兩者創造出是什麼玩意兒。

演化出「創造」很重要的一個RNA就是「叛逆」,設計與藝術兩者都含有很強的叛逆成分。無庸置疑的,沒有對先前價值判斷的懷疑與否定,就不會有創新,但兩者也可以簡單分為理性創造與非理性創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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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歐洲20世紀以前,藝術品的定義是美的造物,所以創造與美兩者可以合一。文藝復興後的藝術觀,基本上是對於人道主義的強調,肯定人的價值,表現於追求真實世界後的理性法則。

19世記末塞尚、高更、梵谷三位確立現代主義後藝術的表現特色,個性成為藝術家追求的目標。創造自己的風格,尋求的過程就是創造力與藝術家的叛逆性,創造力的來源是挖掘人心潛藏的黑暗面-非理性的本能。1901年,佛洛伊德出版夢的解析,主張人的意識為本能所趨策,為衝動本能提供了理論基礎,而兩次世界大戰的暴發,更確立人是非理性的動物的主張。其中著名的藝術家,如超現實主義畫家達利(Dali)便創造出許多如夢境般的畫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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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許多近代美學家活在當代,一定會把腦子過熱當機。康德會為他所說的「無目的的合目地性」這一句話傷透筋,「無目的的合目地性」這句話,強調審美的不具實用性及審美的忘我。克羅齊的直覺說,布洛的心距說,也都強調美的不具實用性。

現代主義後,藝術與醜(醜不等於不美)掛鉤;1970年代後,藝術與美分家,後現代藝術更是反美的,但與創造一直是密不可分。在後現代主義各式各樣的叛逆中,最溫和的顛覆就是解體。讓由歐洲貴族階級與中產階級價值演化出「藝術是美的造物」族群,空出了文化上的生態位置,在「創造」特化後,資本主義國家讓視覺藝術族群保留棲息地在美術館或博物館中。此時藝術創作的目的不是帶給人們美感經驗,更直接的說法是,這些藝術作品繼承了小便斗《泉》的基因,要詢問觀賞者:『這件作品為什麼不是藝術作品?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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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17年俄國紅色十月革命,革命後的藝術觀,否定中產階級或統治階級的審美觀,要建立社會主義的審美觀。當時,前衛的抽象藝術藝術家也紛紛前往俄國,把該國當成精神上的祖國。反倒是俄共政權穩固後,清算前衛藝術家,認為現代主義風格的前衛藝術家,是小資產階級的產物。寫實與唯美才是勞動人民想要的,共產國家的藝術風格回歸古典派。

「藝術是美的造物」是滿足人類核心需求的一種方式,在近代美學家討論美感時,不願面對感官刺激的範疇,排除快感,並將藝術美的觀念無限制的擴張,此種方式把美的核心價值淡化。人類終究是有生活實際的需求,在包浩斯之後逐漸建立起設計的美學或是大眾文化的美學體系。

流行音樂是大眾文化中一個重要的族群,隨身聽族群的始祖Walkman,是日本新力公司(Sony)在1979年所推出的第一個隨身聽,創造了耳機文化。Walkman定位在青少年市場,並且強調年輕活力與時尚。當代市場上的霸主iPod,雖然它的音質遠遠比不上CD,不過已經可以滿足一般大眾的耳朵。當一群人帶著iPod,在西門町街上搖頭晃腦聽音樂,就是一種文化景觀。

第一代的隨身聽體積龐大,放不進上衣的口袋,Sony的回答也很妙,那就「麻煩把口袋做大一點。」從這樣的觀點可以知道,Sony將表達文化視為物質文化的女僕,美觀不是考慮的重點,技術才是王道。而今天iPod的設計,好用又好看,結合了美感與快感。好看-是傳統美學的範疇,強調視覺上的美感,是心靈上的忘我。而快感是偏向身體的體驗,包含了求新的驚奇順利的痛快突破困難的爽快三個面向,而這些是原先傳統美學所避而不談的範圍。蔣勳曾經形容「iPod的觸感,用大拇指轉的時候真是驚人。」這句話很貼切的表達出快感的感受。另一深層的價值觀轉變就是,由傳統的「享樂是罪」,轉變為「享樂不是罪」。包浩斯為起點的設計文化興起,這也昭示了,原先藝術群所佔據的文化棲息地,由設計族群所佔領。

不論是離開原先棲息地的藝術或是外來族群的設計,都是叛逆的繼承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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